| 惠水县经贸局召开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培训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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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20 16:29 文章来源:惠水县经济贸易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贯彻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管理,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2007年7月18日下午,惠水县经贸局、工商局、公安局、环保局共同组织召开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培训会,主要对在我县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业主进行培训。会议由经贸局分管商务工作的领导胡家琛同志主持。
会上组织学习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说明》的通知(商改字[2007]54号)、[黔南商发(2007)62号]文件精神,对商务部制定发布实施《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意义,管理范围及法律责任,备案登记事项及具体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对我县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议要求:1、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必须尽快到我局办理备案登记,对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的企业和个体户还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登记;2、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要认真学习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积极配合我局及发改、公安、建设、工商、环保等管理部门的执法工作,强化管理,依法经营,维护好本行业的市场秩序,为行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会后,我局将根据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点的情况,会同发改、公安、建设、工商、环保等部门共同制定详细、科学、规范的网点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促进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做到资源、环保、经济发展相协调。
我县25家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业主、县经贸局领导及商务股工作人员,县工商局、公安局、环保局等管理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签发:胡家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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